允许未成年人吸食上电子烟,被判处7个月监禁

2017-02-11 11:00 举报
允许未成年人吸毒,其行为构成允许他人吸毒罪。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应该得到更多的照顾。然而,有些人忽视了国家法律,允许未成年人吸食与毒药挂钩的上电子烟!近日,广州增城法院依法对这起容留他人吸食合成大麻素电子烟油毒品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21年7月25日至28日,被告人陈某在其住处允许彭某吸收含有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油,此时彭某还未成年。2021年7月28日21时许,公安人员在陈某住所逮捕了陈某和彭某,并缴获了吸毒工具和一些疑似毒品。经鉴定,缴获的毒品净重3.合成大麻素检测69克ADB-BUTINACA成分。经查明,合成大麻素检测到陈某和彭某的毛发。MDMA-4en-PINACA、ADB-BUTINACA成分。

经法院审理,被告陈无视国家法律,允许未成年人吸毒,其行为构成允许他人吸毒罪。被告陈可以如实供认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和处罚,可以依法从轻处罚。根据本案,作出上述判决。

释疑:什么是上头电子烟?

“上头电子烟”,是指在电子烟或电子烟油中非法添加了其他毒品成分——合成大麻素。2021年7月1日,合成大麻素类物质被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类增补目录》,正式被我国列为毒品进行整类列管。

合成大麻素是一种合成化学物质。与大麻相比,它更容易上瘾和隐藏,对身体的于植物大麻毒品。

吸入含有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后,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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