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热不燃烧&电子烟的区别

2017-10-11 19:00 举报
加热不燃烧卷烟是新型烟草制品的一种,具有“加热烟丝或烟草提取物而非燃烧烟丝”的特点,吸食时需要有加热器具和“烟弹”....


近年来,新型烟草制品逐渐走进公众的视野。其中加热不燃烧卷烟开始在国内出现,吸引了不少喜欢猎奇的消费者。然而,许多消费者、经营者对加热不燃烧卷烟仍有许多不了解,甚至会和电子烟混淆不清,今天跟大家聊聊“加热不燃烧卷烟”




什么是加热不燃烧卷烟?


  加热不燃烧卷烟是新型烟草制品的一种,具有“加热烟丝或烟草提取物而非燃烧烟丝”的特点,吸食时需要有加热器具和“烟弹”。它通过器具的特殊加热源对“烟弹”中的烟丝进行加热,从而挥发烟丝中的尼古丁及香味物质,产生烟气来满足吸烟者需求。


  

  与传统的卷烟不同,以“加热不燃烧”为思路设计的“低温卷烟”,能使烟叶刚好加热到足以散发出味道的程度,而不会点燃烟叶。通常情况下,普通卷烟在吸食时350℃至600℃的高温会产生众多有害物质,而低温卷烟都是在300℃以下,有害物质会减少。

  目前,最常见的不燃烧卷烟器具是由菲利浦·莫里斯烟草国际公司研制的iQOS,烟具使用的“烟弹”,主要有万宝路、百乐门等品牌。从今年展会情况来看,国内对加热不燃烧卷烟的关注以及生产厂家也在逐渐增多。



加热不燃烧卷烟是否为烟草制品?

  
  2017年,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新型卷烟产品鉴别检验工作的通知》,将iQOS、GLo、Ploom、Revo四种类型的新型卷烟产品纳入卷烟鉴别检验目录。同样在2017年,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相关单位送检的iQOS“烟弹”样品成分进行了鉴别检验,从中检出烟碱、烟草特有的N-亚硝胺、与一般烟草及烟草制品中相一致的右旋烟碱旋光异构体比例范围以及与一般烟草及烟草制品中相一致的次要生物碱种类,故此判定“烟弹”样品含有烟草特征性成分,填充物由烟叶制成。因此,iQOS“烟弹”属于烟草制品,属于《烟草专卖法》的监管对象。



生产经营加热不燃烧卷烟的相关法律


  根据《烟草专卖法》规定,本法所称烟草专卖品是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统称烟草制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2017年5月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召开加强烟草专卖市场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出台《关于加强烟草专卖市场监督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本身就是烟草制品,没有改变烟草的本质属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要依法将该类产品纳入监管范围,对属于原料是烟草的加热不燃烧产品,要依法查处。”

  综上所述,因加热不燃烧卷烟是烟草制品,故而未经许可进行经营是违法行为。非法经营销售卷烟金额达到5万元,即属于“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经营罪。非法从境外购入进行售卖,符合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行为特征的,可认定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此外,经营假冒加热不燃烧卷烟,情节严重的,则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或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如果行为人实施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非法经营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加热不燃烧≠电子烟

  加热不燃烧不属于电子烟!电子烟是电子烟,加热不燃烧是加热不燃烧,两个是同级产品。按现在市场上的普遍说法,这两种产品同属于新型烟草制品范畴。假若把加热不燃烧产品叫加热不燃烧电子烟就相当于把加热不燃烧产品定义为电子烟的一个分支,这是不正确的。



  与往常点燃烟叶进行吸食的方式不同,这种技术能使烟叶刚好加热到足以散发出味道的程度,而不会点燃烟叶。看产品结构,不仔细看,还以为是电子烟。加热不燃烧产品含有真正的烟草,这使得它对于卷烟吸烟者来说更有吸引力。

  与电子烟相比,加热非燃烧产品在口味上,可以做到消费者满意,更能让抽烟者感受到真正的烟草味道。


新型烟草制品可能未来会受追捧吗?

新型烟草制品是相对于传统卷烟产品而言的,其类型很多,并且随着技术创新的不断发展相应增加。从世界范围看,目前主要有三大类:电子烟、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口含烟。


新型烟草制品特征

1

 不需要燃烧

2

 提供尼古丁,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消费者的生理需要

3

 焦油量较少


  随着销售额的快速增长,各大跨国烟草公司对新型烟草制品的创新和拓展投入越来越大。据悉,菲莫国际最新一代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iQOS的研发投入约20亿美元,研发团队多达400人;英美烟草年投入5000万英镑用于新型烟草制品的研发,已经与传统烟草投入持平;日烟国际计划2017年投资约500亿日元用于新型烟草制品的研发与生产。

  国内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研发生产目前主要以“国家队”——中烟企业为主,其中四川、云南、广东、安徽、湖北相继推出了相关产品。除此之外,湖南、山东、贵州等中烟企业对加热不燃烧领域也正在投入研发之中。

  中国在新型烟草制品的研发上一直再努,湖北中烟、云南中烟、湖南中烟在技术上有了很大的储备和突破,未来烟酒店的柜台中很可能出现许多新型烟草制品。

  您对这些新型烟草制品怎么看呢?关注我们在下方留言一起讨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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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载自公众号:澳门红云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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