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发布征集涉烟违法犯罪线索通知:网上销售最低奖励500元

2018-01-03 07:00 举报
每逮捕一人奖励5000元。

为有效规范烟草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各种烟草违法犯罪活动,阳泉烟草垄断局、阳泉公安局收集烟草违法犯罪线索,现通知如下:

一、线索收集内容

(一)生产、运输、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卷烟、雪茄烟、烟丝、电子烟。

(二)伪劣卷烟、雪茄烟、电子烟、烟丝、烟叶、片烟、烟梗的生产、运输和销售。

(三)非法收购、运输、销售真正的烟草制品和电子烟。

(四)利用物流、快递渠道销售假烟、走私烟、雪茄烟、电子烟。

(五)利用互联网平台和自助销售烟草制品和电子烟。

卷烟、雪茄、电子烟卖给未成年人。

(七)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电子烟零售业务。

二、举报奖励标准

报告线索经核实属实的,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一)查获假冒伪劣卷烟、走私烟,每案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

(二)查获真烟非法流通案件价值2万元以上或者5万元以上(250条)的,按案件价值5%奖励;如果你有赃物,你将得到7%的奖励,每个案件的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

(3)在物流和配送过程中查获非法假冒伪劣卷烟、走私卷烟和非法流通真实卷烟。根据查获的奖励数量,每个案件的奖励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

(四)公安机关根据报告直接逮捕涉烟犯罪嫌疑人并逮捕的,每逮捕一人奖励5000元,每案最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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