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到了烟草专卖证,烟草局也允许售卖IQOS!

2017-01-07 10:00 举报
“您所说的iQOS电子烟是菲莫国际推出的一种加热不燃烧型烟草制品.这类产品用于加热的“烟弹”不同于普通电子烟的“烟油”,...


电子烟公众号讯:前一段时,一纸《关于加强烟草专卖市场监督工作的通知》,掀起千层浪。让大家明白了烟草局对加热不燃烧产品的态度,同时让一些经营者产生了一些不明白的小问题。

 

比如,5月27日,电子烟公众号报道了《实体店、网店注意了,烟草局对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已经出手了!》一文。看到有朋友留言问道:“也就是说有烟草证才可以销售IQOS吗?”

 

最近,永康市烟草专卖局的工作人员在回答浙江永康市一个零售户的询问时,说到了这个问题。

 

这个浙江永康市的零售户是这样问的:“最近朋友从国外带给我一套iQOS电子烟。我发现网上也有卖的,请问我可以在自己的实体店里卖吗?”

 


永康市烟草专卖局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回答,说:“您所说的iQOS电子烟是菲莫国际推出的一种加热不燃烧型烟草制品。这类产品用于加热的“烟弹”不同于普通电子烟的“烟油”,其本质是经过特殊工艺处理的烟叶,国家烟草专卖局已明确将其界定为烟草制品,必须受《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辖制。”

 

他又到说:“目前,国内卷烟生产企业没有推出任何此类产品,国家也没有允许任何此类产品进口,因此网上销售此类产品均为非法行为,严重扰乱了烟草市场秩序,应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实体店当然也不允许售卖。

 

也就是说,“目前,国内卷烟生产企业没有推出任何此类产品,国家也没有允许任何此类产品进口,”,就是取到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也不允许售卖!

 作者:金君


本文转载自公众号:电子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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