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管理细则落地,控总量、严监管

2017-04-09 09:00 举报
生产:烟弹、烟具(包含加热不燃烧烟具)及成套产品的生产、代工及品牌持有企业,以及雾化物和电子烟烟用盐碱的生产企业均需申...

电子烟:管理细则落地,控总量、严监管


太阳事件:4月15日,国家烟草总局连续出台多项指导意见及管理细则,针对生产/零售/批发/产品技术审评/产品追溯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生产:烟弹、烟具(包含加热不燃烧烟具)及成套产品的生产、代工及品牌持有企业,以及雾化物和电子烟烟用盐碱的生产企业均需申请生产企业许可证;由于《管理办法》明确鼓励出口,预计内销、出口生产许可证分类管理,内销新增产能将严格控制。相关企业可在5月5日之后提出申请,以思摩尔为首的龙头企业有望凭借技术顺利通过。


👉零售:从事销售烟弹、烟具及套装的存量零售店自6月1日起可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范围为电子烟本店零售)。其中,主营业务与电子烟零售业务无关者,不可申请零售许可证,电子烟和传统卷烟网点预计独立。预计6月15日完成零售许可证审批、电子烟管理平台上线,9月30 号前基本实现电子烟全产业链平台交易运行。


👉批发: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变更许可范围后方可从事电子烟产品批发业务,因此烟草批发企业均为各地烟草商业公司。


太阳行业强调总量管理,严监管明确,短期风味限制将大幅冲击市场需求,长期回归替烟、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关注全球雾化科技龙头思摩尔国际,海外业务订单可见度高,国内长期格局有望受益。

本文转载自公众号:股海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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