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妈妈:我儿子10岁 学校附近的食堂卖他的电子烟

2016-12-14 10:00 举报
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限制在购物中心、商业综合体等公共场所设立电子烟店。

王琼雅从老师那里得知儿子把电子烟带到了学校,气得浑身发抖。问了电子烟的来源后,她更生气了。我儿子说,食堂的阿姨让他不要告诉我。

11月下旬,《人民日报》记者来到上述食堂,仍在销售电子烟。食堂位于天津滨海新区塘沽实验学校附近。学校周围还有一家卖电子烟的便利店。

在过去的两年里,在线销售渠道被禁止后,电子烟企业已经转向线下。许多家长在《人民日报》的领导留言板上报道,电子烟店在中小学附近开业,危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记者走访滨海新区,发现便利店、专卖店等商店销售电子烟,一些位于学校周边、文化中心等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场所,一些大型购物中心设有儿童游乐区。悦刻、雪佳、柚子、小野、魔笛电子烟店位于禁烟商场,均提供试吸服务。

电子烟在学校附近的商店出售

一家店被罚后仍偷卖

我儿子10岁了,王琼雅通常会给他一些零花钱。有两天,她没有接儿子上下学。老师来找我,说我儿子带电子烟去学校的影响很差,所以我很生气。

她问她的儿子,他说他买了两次电子烟,食堂的老板告诉他不要告诉他的母亲。我有责任对孩子没有严格的纪律,但电子烟被禁止卖给未成年儿童,她坚持要卖给我的儿子,不让我告诉我。

2018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通知,要求各市场实体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自今年6月1日起未成功实施%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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