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值1000万元!普陀首例!IQOS电子烟分分钟让你被批捕!
近期,一种新型加热不燃烧卷烟
受到了不少烟民的追捧
不过,这一类统称为电子烟的
新型加热不燃烧卷烟在国内是
未经许可禁止销售的
但有些人为了牟取暴利
明知售卖电子烟
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
仍铤而走险
近日,普陀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侦破一起非法经营烟草案件,在广州、佛山、诸暨三地同时收网,抓获7名犯罪嫌疑人,查获IQOS电子烟1500多条,涉案价值达1000万元。
PS:这是普陀警方侦破的
首例非法经营新型
加热不燃烧卷烟案
非法经营电子烟
涉案金额高达1000万元
今年1月,区烟草专卖局向普陀警方移交一起涉嫌非法经营加热不燃烧卷烟的线索。普陀警方立即成立电子烟专案组开展侦查,经查发现该案涉案资金较大,且因资金流向均通过网络流通,侦办难度较大。
最终,普陀警方通过一个多月的侦查,于3月4日,在广东省佛山市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方某某(男,41岁,广东佛山人)。
随后,根据方某某交代,普陀警方又先后在广东佛山和绍兴诸暨两地同时展开收网行动,成功将胡某和胡某某等其他6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据悉,IQOS是电子烟的一种,是知名烟草品牌万宝路的生产商研制的新型加热不燃烧卷烟。IQOS电子烟包括烟弹和烟具,通过专用的加热棒直接加热烟弹产生烟雾。目前市场上主要流通的烟弹品牌有Marlboro(万宝路)、PARLIAMENT(百乐门)、HEETS(黑丝)以及Fiit等四种品牌。
以手机大卖场为掩护
非法经营电子烟
经普陀警方侦查,犯罪嫌疑人方某某原本一直在佛山经营多家手机大卖场,手中有着充足的手机卖家客源。2018年10月,他发现销售IQOS电子烟可以带来极大的利润,便开始利用手头上的客源,面向自己的老客户们推广销售电子烟,并雇佣了自己的亲戚和自己手机大卖场内的两个店员协助经营。
普陀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
陈巧克:
抓捕方某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之后,我们捣毁了以方某某为首的通过手机线上线下贩卖电子烟的渠道,捣毁了佛山的电子烟市场,规整了烟草贩卖市场的经营秩序。
经鉴定,缴获的电子烟未经销售许可,方某某等人通过上家进货寻找客源出售电子烟,每条烟弹售价在260~320元不等,从中赚取差价。
普陀警方称,该案涉案人员因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且其经营的卷烟销售数额巨大,属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情形。
延伸阅读
根据法律规定,非法经营销售卷烟金额达到五万元,即属于“情节严重”,构成涉嫌非法经营罪。犯罪嫌疑人方某某等7人经营销售的IQOS电子烟均为从国外走私入境,经鉴定均为无“中国烟草总公司专卖”字样的真品卷烟,其非法从境外购进卷烟在国内销售且非法经营数额高达1000万元,已涉嫌非法经营罪。
目前,方某某等7人
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刑事拘留
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
电子烟属于烟草制品
需实行专营专卖
电子烟包括烟具和烟弹
通过烟具即加热棒
烘烤加热烟弹产生烟雾
而不是直接燃烧卷烟
系我国法律规定的烟草制品
办案民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规定,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统称烟草制品,实行专营专卖。2017年10月,国家烟草专卖局下发了《关于开展新型卷烟产品鉴别检验工作的通知》,将IQOS、GLO、PLOOM、REVO四类新型加热不燃烧卷烟产品判定含有烟草特征性成分,属于烟草制品,纳入卷烟鉴别检验目录。
来源:普陀广播电视台